上海期货交易所阴级铜标准合约及有关规定

2003年12月30日14:15  


  一、 标准合约

  (一) 合约文本

  (二) 合约附件

  附件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注册商标及包装标准



  产品名称: 标准阴极铜 主含量: 铜+银不小于99.95% 执行标准: GB/T467-1997

  生产企业 注册日期 商标 交割等级 外形尺寸M/M 捆重(KG) 捆/手

  1 上海鑫冶铜业有限公司 010727 上冶 标准 900*740*10-12 2100 12

  2江西铜业((600362行情,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930301 贵冶 升水 1020*1010*16 2500 10

  3铜陵有色((000630行情,股吧))金属(集团)公司 930301 铜冠 升水 765*725*6 1930 13

  4云南铜业((000878行情,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930301 铁峰 升水 890*850*8 2500 10

  5 太仓天恒铜业有限公司 930301 天恒 标准 780*730*6-10 1470 17

  6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930301 大江 标准 810*760*5-7 2100 12

  1030*1000*10-12 2500 10

  7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930301 晶晶 标准 820*820*7.5 1800 14

  8 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50824 牡丹 标准 800*800*5 2500 10

  9 烟台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951215 三尖 标准 900*750*10 1560 16

  10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960102 红鹭 标准 820*820*5-8 2080 12

  11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961022 金驼 标准 720*840*5 1500 17

  12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971010 大通 标准 780*760*5-10 1400 18

  13 山西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980112 中条山 标准 760*740*5 1900 13

  14 安徽池洲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980112 青峰 标准 890*740*5 1800 14

  15 葫芦岛锌厂 980120 葫锌 标准 780*780*5 1680 15

  16 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 980204 钟鼎 标准 1000*900*10 2500 10

  17 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980424 金豚 升水 1035*1015*8-13 2500 10

  18 上海大昌铜业有限公司 980715 虎 标准 900*735*8-12 1650 15

  19 张家港联合铜业公司 990601 铜鼎 升水 1000*740*14 2500 10

  20 梅州市金雁实业集团公司 991101 金雁 标准 790*780*5 1470 17

  21 广州珠江铜厂有限公司 991101 珠江 标准 780*740*5 1550 16

  22 包头铜冶炼厂 000911 金光 标准 740*720*5 1050 24

  23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10622 金田 标准 750*730*10 1580 16

  24 余姚市三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020101 金舜 标准 770*740*5 1250 20

  25 南海市太平洋铜业有限公司 020315 巨鲸 标准 1000*800*10 2500 10



  商品包装说明: 1、 本所注册的商品包装要求: (1) 按各品种规定的包装形式,钢带捆扎紧固。

  (2) 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商标标志,生产编号及件重。

  2、 LME注册的商品包装,按LME的标准要求办理。

  3、 破损包装需重新捆扎紧固后入库或出库。



  附件二 LME注册并经本交易所允许交割的阴极铜



  附件三 指定交割仓库



  二、 上海期货交易所业务细则及有关规定

  (一) 交易

  1、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在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二) 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 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追加保证金: 当每日收盘结束时,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最低余额的, 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8:30之前将资金追加到位。未及时追加到位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则禁止新开仓; 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2、 交易保证金

  是指会员在交易所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占用的保 证金。

  (1)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关于阴极铜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交易所将按相应比例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2) 当某一铜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发生涨跌停板时,当日结算时合约保证金也要相应提高。具体规定如下: 收盘时处于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6%,高于6% 的按原比例收取; 当第二交易日出现与上一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二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 8%,高于8%的按原比例收取。

  经纪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3、 质押

  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权利凭证移交交易所占有,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1) 可质押的权利凭证

  ◆ 由国家发行的、券面标有发行年度和面额,不记名、不挂失,已上市流通的国库券等实物证券(简称国债);

  ◆ 由交易所注册的标准仓单;

  ◆ 交易所确定的其它权利凭证。

  (2) 权利凭证质押金额的计算

  ◆ 以国债质押,按离国债交存日最近的交易所上市品种中已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基准,按国债该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价中的较低价格为基准核算其市值,质押金额不高于国债市值的80%。

  ◆ 以标准仓单质押的,按该品种最近的已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价核算其市值,质押金额不高于标准仓单市值的80%。

  ◆ 其他权利凭证质押的基准价由交易所核定。

  ◆ 质押金额采用一月一价计算。在质押期内,当质押国债或标准仓单的市值涨跌幅达到10%时,交易所可对该笔质押金额作相应调整。

  (3) 实际可用质押额

  交易所根据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确定会员的最大质押金额(即配比质押金额).根据会员权利凭证质押金额和配比质押金额中较低金额作为会员的实际可用质押额,划入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内。

  (4) 质押手续

  ◆ 申请:会员办理权利凭证质押业务时,须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办人须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权利凭证质押专项授权书》。会员以客户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业务的,应同时提交经客户签章的《客户专项授权书》。

  ◆ 验证交存:办理国债质押的会员须在质押获交易所批准后的两个

  交易日(不含批准当日)到结算银行办理国债鉴定、交存手续; 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的会员须在质押获交易所批准后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送交易所办理交存手续。其他权利凭证的验证必须符合交易所的规定。

  ◆ 签订协议: 核算权利凭证质押金额后,会员与交易所签定《上海期货交易所权利凭证质押交易保证金协议书》。

  (5) 质押手续费标准

  按实际可用质押额度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6) 办理质押交易保证金应符合的条件

  ◆ 出质人必须是交易所会员;

  ◆ 每次质押价值不得低于10万元。

  客户质押需委托经纪会员办理,经纪会员持其客户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业务时,须提供客户签章的《客户专项授权书》。

  (三) 交割

  1、 交割结算价: 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2、 交割单位: 25吨,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阴极铜的重量为25吨,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2%。

  3、 交割商品的包装

  ◆ 国产商品的包装:每一交割单位阴极铜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型捆扎,捆扎应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商品标志及捆重。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

  ◆ 进口商品的包装: 一般按原进口包装(紧固完好)交割,最大捆重为4吨。

  4、 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 国产商品: 必须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 进口商品: 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5、 交割结算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实行五日交割制。交割程序如下:

  (1) 第一交割日

  ◆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 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2)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3) 第三交割日

  ◆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 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 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4)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发票。

  6、 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流转程序

  (1) 卖方投资者背书后交卖方经纪会员;

  (2) 卖方会员背书后交至交易所;

  (3) 交易所盖章后交买方会员;

  (4) 买方经纪会员背书后交买方投资者;

  (5) 买方非经纪会员、买方投资者背书后至仓库办理有关手续;

  (6) 仓库或其代理人盖章后,买方非经纪会员、买方投资者可提货或转让。

  在交割期内,如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否则,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7、 期货转现货

  (1) 期转现

  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这里的仓单包括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 (一)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 (二)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三)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2) 期转现的期限

  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在上述期限内的交易日14:00前,来交易所申请办理期转现手续,填写交易所统一的申请表。

  (3) 期转现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所有上市品种的历史持仓,不适用申请日的新开仓。

  (4) 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

  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的协议价。

  (5) 申请期转现的期货头寸处理: 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6) 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交割保证金): 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7) 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包括货款、仓单): 在申请日后一交易日14:00前在本交易所内完成。

  (8) 卖出方应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付卖方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

  (9) 非标准仓单

  ◆ 申请非标准仓单的期转现时,除必须填写交易所统一的申请表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买卖协议和提单复印件;

  ◆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在相关会员之间进行;

  ◆ 涉及非标准仓单实物交割质量纠纷的,由相关会员处理,交易所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

  8、 仓单市场

  (1) 仓单市场是建立在交易所主页上的一个信息平台,旨在为有仓单买卖及仓单交换意向的交易双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机会,从而加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有机联系。具体交易事宜由交易双方自行联系协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通过点击交易所主页(www.shfe.com.cn)中的"仓单市场"模块,可以直接进入仓单市场。仓单市场主页如下 :

  (3) 市场交易品种暂定为铜、铝、橡胶,标准或非标仓单均可用于报价。

  (4) 欲在本市场发布报价信息者,须事先进行用户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

  (5) 网上开户注册步骤

  a.客户在网上逐一输入开户资料。

  b.客户 将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交割部。

  c.交割部审核无误后,将用户名、初始密码通过邮件方式返回,通知该客户注册成功。

  (6) 交易报价

  a.本市场报价分为两类: 仓单买卖、仓单交换。

  b.仓单买卖报价可以单向买入、单向卖出报价,亦可以双向买卖报价。

  c.仓单交换报价时,应根据不同的仓单交易地,分别报出两个交易方向相反的价格,按两条信息显示。

  d.交易报价可以修改和删除。

  (7) 仓单市场同时还有信息查询和意见反馈功能

  9、 交割仓库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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