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调整几家期货公司持仓限额

2008年01月22日15:11  来源: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08)第1号

  公  告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格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限仓数额调整如下:

  一、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精对苯二甲酸“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50、1.00、1.00和1.00。

  二、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25、1.00和1.00。

  三、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精对苯二甲酸“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25、1.00、1.00和0.25。

  四、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50、1.00和1.00。

  五、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精对苯二甲酸“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50、1.00、1.00和0.50。

  六、格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50、1.00和1.00。

  七、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强麦、精对苯二甲酸“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1.00、0.25和1.00。

  八、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0.50和1.00。

  九、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调整为1.00。

  十、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和硬麦“信用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为0.40;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和硬麦“信用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为0.70;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格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强麦、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和硬麦“信用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为1.00。

  十一、本次持仓限额的调整只针对期货公司持仓总额,客户持仓仍按照规则规定持仓限额执行。

  十二、本次调整的适用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7月20日。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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