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调整进口阴极铜、铝锭交割必备单证

2008年01月28日15:46  来源: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交交割字[2008]2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精炼和电解的进口关税调整为0。为便于进口阴极铜和铝锭的交割,根据我所交割细则的相应修改条款,对进口交割商品的必备单证作如下调整:

  2008年1月1日后进口的阴极铜和铝锭申请仓单注册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铜、铝指定交割仓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08年1月28日印发

(责任编辑: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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