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同意光大银行取得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

2008年02月05日15:16  来源: 郑州商品交易所  

  中国光大银行取得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函

  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函》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为贵行开通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请贵行自接到本函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签署《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交纳不低于伍拾万元人民币的专用结算资金及壹万元人民币的年通道使用费,以便正式取得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

  特此函告。

  二〇〇八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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