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签署期货监管合作条款
2008年02月26日07:41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侯捷宁
作者:侯捷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代主席沃尔特·卢肯于2008年2月12日在华盛顿签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合作条款》。
《合作条款》确立了两国期货监管机构合作机制的三个目标。这三个目标包括:一是确定并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动态,重点关注跨境市场的准入、透明度的提高和监管要求明晰化等有关问题;二是改善跨境衍生品执法中的协作和信息交流;三是继续并扩大目前美方向中方提供的培训和技术援助项目。根据《合作条款》,双方将通过监管机构年度会议、高级官员会谈和主席间定期会晤等形式实现上述目标。
尚福林指出,希望《合作条款》的签署能进一步加强中美两国期货监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中求发展,在合作中求双赢。尚福林也对美方将继续向中方提供有关期货监管方面的培训和技术援助表示欢迎。
(责任编辑:滕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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