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强:应加强期货监管机构建设

2008年03月20日07:2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石仁坪

  建议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国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期货市场日益壮大,其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的名称中,却不见“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认为,应该加进去。

  两会期间,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刘兴强向大会递交建议:为加强期货监管机构建设,优化配置证券、期货监管力量,应将中国证监会更名为“中国证券期货监管委员会”。

  近年来,期货市场已经与证券市场一起,成为虚拟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两大轮子。从经济范畴来分,证券市场属于微观经济的范畴,而商品期货属于宏观经济的范畴,刘兴强认为,两者的紧密配合,对保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刘兴强表示,我国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采用证监会统一集中监管的模式符合我国两个市场发展的需要,适应两个市场运行机制和内在规律相通性,增强了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有利于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期货市场担负监管职能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名称中并没有包含“期货”两字。刘兴强认为,这容易使人们对证券与期货市场地位与功能作用在理解上出现偏差,把期货市场看作是从属于证券市场的市场;易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期货市场发展和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重视不够;相关企业、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期货市场的认识和参与也存有疑虑;同时,监管机构的名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职能定位,不利于证券期货监管资源均衡配置。

  “通过加强期货市场监管机构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已成为国际潮流和趋势。”刘兴强认为,不管是在证券、期货分设监管机构的美国、印度等国,还是对整个金融或两个市场统一监管的国家和地区,证券、期货监管机构或直接有相应命名的机构,或置于“金融”监管之内,或如我国香港地区的“香港证券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两个市场直接体现在监管机构名称中。但无论采取何种模式监管,都把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作为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两大市场,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配置了较强的监管机构和人员。

(责任编辑:阿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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