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风险 大商所农产品24日扩板并提高保证金至7%

2008年03月21日16:17  来源: 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CBOT将上调玉米大豆和豆油期货保证金

  大商所发〔2008〕33号

  各会员单位:

  鉴于近期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期现货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自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暂将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和棕榈油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扩大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7%。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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