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 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2008年04月16日07:05  来源: 上海证券报  


  认真贯彻《条例》精神 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

  ——纪念《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为适应期货行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市场,在充分总结和吸收期货市场多年试点、规范、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修订后的《条例》集规范性、创新性于一体,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体现。《条例》奠定了期货法规体系的基础,明确了期货行业的金融属性,拓展了期货市场的发展空间,强化了期货市场风险控制与管理,完善了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在我国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期货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和职能进行明确规定是此次《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以来,在行业自律、服务、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条例》专设一章,以国务院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期货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定位,规定了协会承担的具体职责,使得协会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协会职能的发挥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这对于协会广大会员和工作人员来讲是一个莫大的鼓舞,也是协会做好行业自律事业的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自《条例》实施以来,协会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配套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开展了多项工作,尤其是在宣传和解读《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精神、完善自律管理规则、加强会员管理和服务、完善自律组织工作规则和程序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市场各方对《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期货法规规章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发挥了自律组织应有的积极作用。

  一、组织开展《条例》解读和培训,进一步加强期货法律法规的教育和普及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协会针对市场不同群体采取了丰富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方式。

  一是针对期货投资者,协会借助面向个人投资者的股指期货全国巡讲、面向机构投资者的黄金期货法规专题讲座等活动,对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梳理,尤其是对投资者应知应晓的法规知识进行了重点解读;此外,协会还通过股指期货开户光盘、投资者教育手册、在网站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对期货法律法规进行了普及,促进了投资者对期货市场法规的全面认识和了解。

  二是针对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协会组织举办了三期期货法律法规培训班,专门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以及证监会期货部参与《条例》及配套规章的修订、起草工作的专家,对《条例》及配套规章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此外,还专门邀请银行专家进行了反洗钱专题培训,并制作了光盘,供未参加培训的期货高管人员学习。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提高了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公司的合规执业能力。

  二、以《条例》和配套管理办法为指导,制定和修订期货从业人员自律管理规则,完善自律管理体系

  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是《条例》赋予协会的法定职能。为做好该项工作,配合《条例》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修订,协会于2007年初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历时数月,对期货从业人员自律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完善。

  目前,协会已经制定或修订完成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规则》、《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规则》、《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数据库系统管理规则》等六个自律规则的草案,并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待证监会核准后即可颁布实施。

  在制定和修订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过程中,协会认真总结了过去六年中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广泛听取监管部门、会员、地方协会、法律专家等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协会明确了制定从业人员自律管理规则的基本思路为:以《条例》立法精神和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指导,统筹考虑,兼顾长远,建立健全科学、系统和规范的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措施,明确纪律处分程序,提高自律管理效率,促进期货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在具体起草和修订过程中,工作组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统筹考虑:

  一是统筹考虑期货从业人员自律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自律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新条例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对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进行了通盘考虑,对以往协会的一些规定和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补充完善,对于从业人员管理涉及的各个环节统一立规,充分考虑各个规则之间的衔接,避免了分别立规可能带来的矛盾。

  二是对于不同的管理模块分别立规,保持整个规则体系的灵活性。由于从业人员的管理涉及内容较广,各个管理模块之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对各管理模块分别规定有利于协会有针对性的进行日常管理,也便于根据新情况对某个规则进行修改,而不致对整个管理体系造成较大影响。此外,将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分开,各规则自成一体,又互相印证,在用语、惩戒措施等方面保持一致,方便了今后管理中的操作。

  三是既照顾现实情况,又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在起草的过程中,协会充分考虑了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同时也在对行业未来发展合理预测的前提下,对一些无法确定的情况留下伏笔。例如,由于时间较紧,对于资格考试的分类问题考虑的尚不充分,因此经过多次论证,决定当前只开展基础的入门资格考试。对将来可能设置的如期货投资咨询等考试类别,则在研究成熟的时候重新修订或另行制订规则。

  三、研究发布期货业务指引,加强对期货公司的自律管理和服务

  为切实履行“自律、服务、传导”职能,协会围绕《条例》要求和监管工作重点,研究发布了一系列指引,从自律角度规范会员公司的业务行为。

  一是研究发布了《〈期货经纪合同〉指引》,为期货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提供了指导性文本。为规范期货公司合同内容,协会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在借鉴国际成熟期货行业经纪合同及金融业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期货经纪合同〉指引》。该文本要求期货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时,必须切实履行风险揭示义务,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同时也帮助期货公司规范操作,维护了公司的正当权益。

  二是研究发布了《期货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指引》,为期货公司正确理解和切实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提高期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支持。

  三是与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议》。随着股指期货的筹备上市,券商作为期货公司的IB已经成为现实。为规范期货公司委托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活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协会与证券业协会一起研究制定了该指引,为股指期货上市后该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自律组织内部工作规则和程序,提升自律管理的效率

  一是制定协会《理事会工作办法》,完善自律组织的民主决策机制。为了切实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增强理事会的工作效果,本着规范透明和民主务实的原则,根据章程规定,协会制定了《理事会工作办法》,主要对理事会的职责、理事的权利和义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以及理事变更等部分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方便了理事向协会进行提议和提案。

  二是整合自律管理的力量,吸收地方期货业自律组织成为协会的联系会员。《条例》的修订给期货市场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确立了协会的法律地位。协会作为负责全国期货市场的自律组织,由于人力和地域的限制,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好工作,客观上需要发挥地方协会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吸收地方自律组织入会有利于协会工作的落实,有利于会员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学习,有利于加强协会对地方协会的业务指导,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自律管理体系,从而推动整个期货行业自律工作的发展。因此,协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地方期货业自律组织为联系会员的建议》,目前,地方自律组织入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期货市场继续保持了平稳快速的增长,期货中介机构的股东结构和运营质量得到了极大提升,期货市场的发展环境日益改善。在此背景下,协会自律管理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自律管理的手段更加多样化,自律管理的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

  今后,协会将继续围绕《条例》授予的职能,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领导下和广大会员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自律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传导机制,不断加强协会基础性和制度性建设,努力开创期货市场自律管理新局面,为期货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中行)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推荐
商讯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