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聚乙烯、棕榈油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2008年07月01日07:12  来源:  

 大商所发[2008]65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交易所将对聚乙烯和棕榈油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聚乙烯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6元/手,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按3元/手收取。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10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到2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2元;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5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1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1.5元。上述两项措施只达其中一项的,不减收手续费。

  二、棕榈油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4元/手,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按2元/手收取。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10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到2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1元;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5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1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0.75元。上述两项措施只达其中一项的,不减收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责任编辑: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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