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增设豆油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

2008年07月04日20:02  来源:  

  关于增设指定交割仓库的通知

 大商所发〔2008〕7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增设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为我所豆油、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其与豆油基准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为0元/吨,与棕榈油基准指定交割仓库的升贴水为50元/吨。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八年七月四日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责任编辑: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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