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期货新品敛财 “李鬼”期货公司再现

2009年03月20日05:05  来源:

  维权仍有作为空间

  对于“李鬼”的出现,东证期货方面表示,对于假冒公司名义、损害公司名誉、欺骗投资者的恶劣行为,一经发现,将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前,中国期货业协会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谨防有人利用网站进行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提示投资者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

  目前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以及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等业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取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资格。而市场上目前没有任何一家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牌照的机构,同时,“期货投资咨询资格”的认证也尚未开始。

  正着手处理这一事件的期货业律师杨贵永认为,除了投资者应注意选择那些期货经营资质等手续完善、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正规期货公司外,对期货经营机构而言,应及时保全受到不法侵害的证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向假冒者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公司损失、恢复公司商誉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也有行业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期货公司对于仿冒者的应对措施在目前条件下仍然十分有限。仿冒者往往只是通过网络平台招徕投资者,即使被查处,原班人马仍可在短期内“再立门户”,继续揽客。而且期货公司难以证明自身是仿冒者的直接受害者,而投资者往往是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后才会向公安机关举报,而此时获利丰厚的仿冒期货公司往往早已难觅踪影。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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