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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

2019-01-11 16:23:45 和讯网 

  和讯期货消息 1月11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发挥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市场功能,自2019年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

中金所: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

(责任编辑:陈姗 HF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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