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责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据了解,2019年2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30起,包括自成交超限18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2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1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
处理违规交易线索25起,包括对敲转移资金4起、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17起、违反交易限额规定4起,对相关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吴晓琳 H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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