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生态环境部昨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有效提高钢铁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根据行业排放特征,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方式运输,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
《意见》提出,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税收、资金、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评价管理,强化监督执法。到2020年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2025年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齐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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