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大商所首笔价差互换业务落地

2019-09-27 17:31:04 和讯网 

  近日,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再取得重要突破。9月25日,厦门象屿(60005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下属企业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信”)通过大商所综合服务平台达成了首笔以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这是自大商所上月推出价差互换业务以来达成的首笔交易。

  据了解,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自2018年12月19日上线以来,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市场参与积极性逐步提升,累计名义本金额已突破5亿元。2019年8月26日,大商所进一步推出了以跨期价差和跨品种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新模式,进一步探索服务实体企业、实体经济的新方法。

  厦门象屿相关负责人表示,价差互换业务为厦门象屿的现货贸易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满足了企业在近远月现货贸易上的风险管理需求。据介绍,本次价差互换交易是以玉米2001期货合约与玉米2005期货合约的价差为标的,由于两腿合约之间相关性较强,风险对冲后的实际风险敞口较小,价差组合的整体波动率较低,选用组合保证金模式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资金占用。相较于以前通过分别建立两个相反的头寸来锁定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利用价差互换业务,企业可以一次性建立价差组合头寸进行风险管理,操作非常便捷。灵活配置的保证金模型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套保成本。

  他进一步解释到,目前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以期货价格为基准,价格公允透明,能够达到与期货套保类似的效果。并且商品互换业务属于场外业务,可根据需要灵活定义合约要素,充分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由于商品互换业务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不涉及实物交割,企业的套保管理更加便捷。尤其是在基差贸易运用较多的行业,企业可以直接通过期货价差互换来锁定近远月基差采购和基差销售的收益,实现稳健经营。对于有期货操作经验的企业来讲,商品互换业务将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对于没有期货参与条件的企业来说,商品互换业务将提供更便捷的套保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与交易商合作,制定适合自身经营特点的互换合约,达到锁定采销成本及生产利润的目的。

  兴业银信业务负责人表示,此次价差互换业务的落地是兴业集团成员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创新之举,充分体现了兴业集团的内部协同效应。未来兴业期货及兴业银信将继续充分发挥银行系期货公司的优势,不断推进创新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在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服务方面的功能。

  他进一步表示,大商所推出的以跨期价差和跨品种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新模式迎合了市场参与主体对于价差风险的管理需求,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精细和便捷的价差风险管理工具。随着企业对于商品互换应用的不断熟悉,未来商品互换业务规模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方凤娇 HF055)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