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于2019年9月26日上市交易苯乙烯期货合约。苯乙烯期货成为继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和乙二醇期货后,大商所推出的第五个化工品种。市场人士认为,苯乙烯期货将在助力企业应对价格波动风险、完善贸易定价机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详细]
根据此次公布的合约内容及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是1元/吨,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月份为1至12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详细]
大连市副市长靳国卫表示,苯乙烯期货在大商所上市,意义特殊,备受关注。大连市将举全市之力,进一步优化和丰富支持大商所以及期货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商所早日成全球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 [详细]
证监会期货部主任罗红生出席上市活动并宣读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苯乙烯期货交易的批复文件。 [详细]
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正强在当天的上市活动中致辞表示,苯乙烯期货上市后,将与原油、煤炭、橡胶等能源、化工品种形成更加完整的避险链条,为相关企业提供公开透明的价格信号和更趋完备的避险工具。 [详细]
苯乙烯期货上市对于健全我国石化期货品种体系,进一步拓展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领域、发挥期货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详细]
上市苯乙烯期货,对于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满足化工行业风险管理的需要,增强我国苯乙烯产品的价格话语权,保障化工产业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