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4号
2019年我所对违规案件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共处理违规案件4起,2起为通过对敲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案件,1起为引起价格波动的自成交案件,1起为遗漏重要事实申报案件,涉案当事人有法人客户、自然人客户。
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14名违规主体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罚款、暂停开仓交易3-12个月不等的自律处罚,并责令相关当事人改正。
请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违规案件处理情况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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