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开展液化石油气(LPG)期货及期权交易。LPG期货合约正式挂盘交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LPG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相应期货合约有成交的下一个交易日。记者了解到,LPG期货及期权作为大商所首个能源品种,有效拓展大商所服务领域和品种板块,将在助力企业应对价格波动风险、完善贸易定价机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于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意义重大。
据了解,LPG主要来源于油气田伴生气和原油炼制副产品,是清洁环保、应用广泛的重要燃料和化工原料。作为燃料,LPG不依赖管网,广泛应用于民用和工商业,是实现“气化”农村的重要气源,在城市消费中也是天然气重要替代和补充。作为化工原料,LPG可替代石脑油,用于生产丙烯和其他汽油添加剂等化工产品,也可用于发泡剂、橡胶等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广泛。
我国LPG市场发展迅速,按2019年均价4000元/吨估算,市场规模在1800亿元左右。随着工业、民用需求日益增长,我国LPG消费量持续攀升,2019年表观消费量4706万吨,约占全球总消费量的14%,近10年消费量年均增速8%。从产量看,2019年我国LPG产量仅次于美国和沙特位居世界第三,达到2779万吨。2019年我国LPG进口2068万吨,主要来自中东地区,进口依存度达到44%,已成为全球最大的LPG消费国和进口国。
相关行业专家表示,LPG市场规模大、标准化程度高、便于存储和运输,产品质量指标体系明确且易于鉴定,有利于开展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交易。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是我国LPG主要的产销和贸易区域,华北、华南、华东地区产量近16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消费量超过3000万吨,约占全国总消费量70%;进口贸易量近2000万吨,约占全国总进口量的99%。
据了解,LPG价格影响因素众多,上游原油价格、国际贸易、船期、库容、季节、极端天气、炼厂检修等因素都会对国内价格产生影响,导致价格大幅波动。在国内价格上,2015年以来LPG价格波动幅度分别为56.8%、65.9%、86.8%、56.3%、66.7%。在进口价格上,我国受原主要进口国日韩与出口国之间形成的阿格斯远东价格指数(FEI)、沙特合同价格(CP)的影响,缺少与贸易规模相匹配的国际价格影响力。众多产业企业对上市衍生品、提供反映市场真实供需的价格信号和避险工具的诉求由来已久。
在此背景下,大商所推出LPG期货及期权对服务相关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上市LPG期货能够有效发挥价格“指南针”作用,成为LPG现货定价的“罗盘”,帮助企业廓清价格迷雾,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和连续的价格参考,提高我国在国际定价中影响力。同时,LPG期货有望成为管理实体经济风险的“避风港”,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众多产业链企业可以利用LPG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便于企业集中精力搞好日常生产经营,增强抵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此次同步上市的LPG期权也将为市场提供更丰富多元的避险工具和策略。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商品期权可以实现保险、增强收益和波动率管理等功能,与LPG期货及大商所场外综合服务平台等形成合力,为市场提供丰富的交易策略和灵活的套保工具,在降低市场运行风险、优化投资者参与结构、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精细化和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商所已上市的豆粕、玉米、铁矿石期权保持了平稳运行,期权规则体系和技术系统得到充分检验,为LPG期货、期权同步上市打好了基础。
据介绍,在国际衍生品市场上,新上市的期货品种大多会同时或一段时间后推出期权交易。此次在与标的期货同步研发的情况下,基于相关品种的运行情况,创新性地开展了LPG期权合约设计。LPG期货和期权的一同获批和同步上市,提高了新品种上市效率,有助于构建完整的风险管理工具体系,充分发挥衍生品市场功能,支持我国能源行业防范风险、转型升级。
对大商所而言,此前大商所已上市19个期货品种和3个期权品种,形成了农产品(000061,股吧)、化工和黑色等品种板块,初步实现“一全两通”新格局。随着LPG期货及期权上市,大商所迎来了首个能源品种,将拓展服务能源产业的领域和范围,对于深化大商所“一全两通”战略、加快推进我国衍生品多元开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正值全球疫情防控和国际原油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的特殊时期,这也为LPG期货及期权上市赋予了特殊意义。市场人士表示,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石化行业的生产复工、下游需求、原料及成品运输等产生了显著影响。尤其是近期疫情蔓延冲击全球经济、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等对相关国际金融市场和现货行业造成明显冲击,LPG产业链企业面临着市场供需调整、产销两端价格波动等风险。此时上市LPG期货及期权可谓恰逢其时,为LPG企业战“疫”复产、对冲风险提供了新工具,在防疫时期为全产业链保驾护航。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起,大商所持续研究和推动LPG品种立项和上市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以及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已经完成LPG期货及期权合约和规则的设计方案,并已于近日向市场公开征求了意见。同时,期货交割仓库、期货和期权做市商征集也在有序推进中,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下一步,大商所将积极推进合约规则完善、投资者培育、技术平台测试等前期工作。LPG期货及期权上市后,大商所将持续加强一线监管,确保市场稳定运行,为产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加公开、公平的交易环境和有效的价格发现及避险平台,助力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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