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修订并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国债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以下简称《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上述规则将于2020年4月9日起正式实施,《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第四条第(二)项自2020年9月14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暂不公布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信息。
本次规则修订包括明确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信息披露安排、在规则条款中增加非期货公司会员主体等内容。优化信息披露规定有助于保护非期货公司会员的商业秘密,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发展。
此次规则修订,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是“非期货公司会员”。很显然,中金所是围绕“非期货公司会员”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专门修改了规则。
这意味着银行作为“非期货公司会员”将参与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相关安排,这为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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