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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统筹优化能源期货交割机制 市场化提高期货燃料油仓储费

2020-04-30 18:57:36 和讯网 

  2020年4月30日,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关于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期发〔2018〕161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期货燃料油仓储费的通知》,自7月3日起,期货燃料油仓储费由原1.4元/吨•天提高至3元/吨•天。此次调整是继原油期货仓储费提高之后,上期所统筹优化能源期货交割机制的又一举措,旨在反映市场真实供需关系、维护交割库容稳定,切实保障实体经济避险需求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服务。

  面对国际原油市场波动频繁、全球油品仓储资源趋紧的局面,上期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导向,严格依据规则,统筹布局、综合施策,充分考虑原油、燃料油及沥青期货等能源期货品种间存在的强关联性,已经建立了一套防范风险、确保平稳、促进发展的系统性应对方案。

  此次提高期货燃料油仓储费,一方面是基于现货市场中原油与燃料油储罐可互为替补通用,油品仓储资源紧缺局面趋同,理应通过市场化的仓储费用调整反映真实供需关系;另一方面,则是贯彻市场化理念,借鉴国际实践经验,适度提高仓储成本保障期货库容合理有效使用,防范或有交割风险,在实体经济急需之时为其提供优质交割服务。

  对疫情发展和全球金融、大宗商品的剧烈波动带来的挑战,交易所每项措施都是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出发,在规则框架范围内进行的科学决策,综合施策。同时,要坚决打击市场违规行为。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应当做好自身的风险防范,切实了解掌握相关规则制度,避免过度投机,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共同维护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下一步,上期所将继续关注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倾听市场参与者反映集中的问题,依规、动态、合理调整相关品种仓储费,并积极运用其他有效措施维护期货市场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陈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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