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1号
近期,我所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八三〇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八三〇处增加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强路123号仓库为我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核定库容:20000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八三〇处应按照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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