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与平安银行(0000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在上期所签署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期现合作业务进一步发展。上期所理事长姜岩、平安银行行长胡跃飞分别致辞,上期所总经理王凤海、平安银行行长助理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朝晖、总行金融同业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刘春玲、总行贵金属事业部副总裁李涛、上海分行副行长朱伟强等出席签约仪式,上期所副总经理陆丰、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王剑飞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协议是双方立足“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服务实体经济深度和广度的重要举措,将让更多商业银行参与平台的业务创新和市场开发工作。双方将重点围绕仓单交易、仓单融资、场外衍生品、市场拓展、信息服务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期现合作,服务实体经济。
截至目前,上期所已与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农业银行(601288,股吧)、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建设银行(601939,股吧)、中信银行(601998,股吧)、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平安银行等七家银行签署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合作协议,为期现结合业务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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