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号
近期,我所收到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销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注销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火炬”牌铅锭在我所的注册品牌资格;
二、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品牌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用于我所相关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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