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企业名称的公告

2020-08-05 16:09:19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123号

近期,我所收到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所更名为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自公告之日起,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灵金”牌金锭可生成标准仓单;原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锭不得生成标准仓单。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8月5日

(责任编辑: HN66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