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结算资金存款活期利率定价机制的通知

2020-10-30 16:28:50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0〕387号

各交易商及指定交割仓库:

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市场利率急速下行。为进一步完善金融要素市场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同时使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的结算资金活期利率定价机制更趋合理,我所经与结算资金指定存管银行协商,对结算资金活期利率定价机制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以更好地促进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交易商及指定交割仓库的互利共赢。调整内容如下:

1、从2020年11月2日起将按新的利率标准计息,执行利率为1.66%。

2、结算资金执行利率将根据参考利率基准(Shibor隔夜利率的半年均值)每半年动态调整一次。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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