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94号
近期,我所收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石油沥青商品注册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注册商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审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通途”牌、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辽宝”牌、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路”牌、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皓业”牌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符合我所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通途”牌、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辽宝”牌、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路”牌和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皓业”牌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在我所注册。
二、自2021年3月22日起,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和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可用于我所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上述注册商品参与沥青仓库交割时,自注册生产企业至指定交割仓库期间存在汽车、火车、船舶多种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注册生产厂应负责入库沥青由注册生产企业原厂直接运达指定交割仓库,装运、短倒和储存期间不得进行调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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