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2021-01-15 16:32:26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3号

当事人:潘清斌,籍贯福建省莆田市,1988年出生。

2020年3月27日、4月15日、4月17日、4月20日和4月23日、5月12日,潘清斌期货账户和他人期货账户在期权RU2009C10750、RU2006C9800、RU2006C9900、RU2007C9900、RU2011C10750合约上违规交易,造成潘清斌账户盈利,他人账户亏损,影响期货合约价格。

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利用移仓、分仓、对敲等手段,影响期货交易价格、转移资金或者谋取不当利益的”违规行为。

上海期货交易所决定给予潘清斌通报批评处分,并责令改正,暂停潘清斌账户开仓交易8个月。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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