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新纪元期货因相关违规被处以暂停三项业务的重罚。
决定书显示,2019年3月21日,江苏证监局向新纪元期货出具了《关于对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8号),要求其就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违规事项切实整改。但新纪元期货对上述违规事项尚未整改到位,严重危及公司的稳健运行。
因此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新纪元期货采取暂停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暂停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暂停核准新业务申请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江苏证监局公开的《关于对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此次处罚中提到的违规未整改到位事项为新纪元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违规。具体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与部分委托人签订包含赔偿条款的“业务合作函”、与个别委托人及代销机构补充签订承诺归还本金及收益的“承诺函”等承诺保本保收益的情况。
去年曾收4张罚单 涉及10项违规
官网显示,新纪元期货成立于1995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期货公司之一。目前注册资本3.752亿元人民币,旗下拥有旗下拥有风险管理子公司1家、分公司4家、营业部8家。业务范围包括商品期货、期权、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和交割业务;具备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天眼查显示,新纪元期货当前持股比例为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徐州新世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徐州市胜券投资头衔公司持股3%。
值得注意的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新纪元期货也曾因多项违规遭罚,涉及罚单达4张。2020年2月3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新纪元期货因营业部变更营业场所未及时报告被出具警示函;2020年12月15日,江苏证监局一天之内一连发出三封对新纪元期货的处罚决定书,涉及违规包括报送的风险监管报表存在问题、资产管理业务经营不独立、资产管理计划尽职调查未尽责、内控管理存在较大缺陷等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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