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变更不锈钢冷轧卷板产品标牌的公告

2021-02-19 15:25:00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10号

近日,我所收到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资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变更不锈钢冷轧卷板产品标牌的申请符合我所不锈钢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变更不锈钢冷轧卷板产品标牌。

二、此公告发布之日起,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应启用新的产品标牌,原有产品标牌同时停止使用。

三、此公告发布之日45天后,使用原产品标牌的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此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流转直至仓单注销。

具体产品标牌如下:

产品标牌变更后

06Cr19Ni10:

SUS 304:

产品标牌变更前

06Cr19Ni10:

SUS 304 :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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