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2021年4月份查处异常交易行为64起。
其中,自成交超限38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6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2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
此外,大商所4月还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6起,包括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12起、涉嫌对敲转移资金2起和其他类型违规线索2起,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责任编辑:赵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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