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期货遭多次督促仍未整改 其控股股东被责令转让股权

2021-06-17 14:39:29 和讯期货  小风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对于沣沅弘采取责令转让新纪元期货股权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今年来又一家期货公司股权面临变更。

  决定书显示,2019年3月21日,江苏证监局向新纪元期货出具了《关于对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其就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违规事项切实整改。但新纪元期货却未能在限时内完成整改,因此2021年1月15日,江苏证监局对新纪元期货采取了暂停部分期货业务及停止批准新增业务行政监管措施,再次督促其就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违规事项切实进行整改。然而截至2021年3月,新纪元期货仍未就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对此,江苏证监局认定,沣沅弘作为新纪元期货的控股股东,对上述情况的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责令转让股权;二是股权转让前,限制行使股东权利。

  公开资料显示,新纪元期货成立于1995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期货公司之一。目前注册资本3.752亿元人民币,旗下拥有旗下拥有风险管理子公司1家、分公司4家、营业部8家。沣沅弘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90%。

  

(责任编辑:陈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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