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2号
许×× (客户号:03025975)于2021年7月5日在锌期货(ZN2109)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私募基金(客户号:85021120)于2021年7月5日在黄金期货(AU2112)合约上自成交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3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上述客户采取限制其在对应期货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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