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指定螺纹钢期货厂库的公告

2021-09-17 16:57:13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136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和《关于螺纹钢期货厂库交割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镔钢)成为我所指定螺纹钢期货厂库,其中河钢河北承德和河北邯郸产地核定库容各为12万吨,一期分别启用3万吨。镔钢核定库容为9万吨,一期启用3万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公司成为我所指定螺纹钢期货厂库,并可自2021年9月23日起开展螺纹钢期货厂库标准仓单生成业务。

各指定螺纹钢期货厂库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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