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增加铝期货核定库容的公告

2021-10-22 17:16:30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157号

近期,我所收到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仪街东段临沂北火车站货场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核定库容由1万吨增加至3万吨,启用2万吨,地区贴水50元/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应按增加后的启用库容开展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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