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96号
近日,我所收到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资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螺纹钢产品标牌的申请符合我所现行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在我所注册的螺纹钢产品标牌。
二、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鑫涌特钢”牌螺纹钢启用新的产品标牌,使用原产品标牌的“鑫涌特钢”牌螺纹钢可继续生成仓单,直至仓单注销。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产品标牌具体变更如下:
“鑫涌特钢”牌螺纹钢原产品标牌:

“鑫涌特钢”牌螺纹钢新产品标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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