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更精准发力

2022-05-20 11:00:32 金融博览财富杂志 微信号 

作者|唐启军「南华期货(603093)董事总经理、产业委员会执行委员」

提要:

经过多年的试行、推广,“保险+期货”模式已经得到市场的认可,对服务“三农”、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云+保险+期货”将业务从线下搬到了线上,成为“保险+期货”业务发展的一个新起点。

推动地方财政资金对“保险+期货”业务进行保费补贴,努力引入其他外部资金,形成“政府+外部资金+农户+银行+期货公司”等多方分担机制。

自2016年以来,“保险+期货”连续七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月22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

其实,经过多年的试行、推广,“保险+期货”模式已经得到市场的认可,对服务“三农”、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保险+期货”模式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未来,更多“保险+期货+N”的优化模式和相关金融产品将在实践中不断涌现,并更精准发力。

“保险+期货”:期货与衍生品推广应用的有效探索

总的来说,“保险+期货”是期货业响应国家号召、服务“三农”经济,并将期货与衍生品推广应用的有效探索。

● 落实国家精神,“保险+期货”模式由此诞生并发展

为顺应农业供给侧改革,保障种植者收益及种植积极性,市场积极摸索和创新农业风险管理的新方式,由此诞生了“保险+期货”模式。

简单来说,“保险+期货”模式主要涉及三个主体,即投保主体、保险公司、期货公司。

其运作模式的流程为,投保户支付保费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对冲部分赔付风险,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复制期权操作,进一步分散风险。期权到期后,期货公司对保险公司进行支付结算,保险公司再对投保户进行赔付。

可以看到,“保险+期货”模式结合了期货市场的风险规避功能与保险行业的承保理赔作用,解决了农产品(000061)价格大幅波动、市场风险难规避的问题,成为我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

另外,2016-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连续七年提到“保险+期货”,体现出党中央对“保险+期货”模式服务“三农”的高度认可和优化创新要求。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农业农村部、证监会、银保监会、商品交易所等机构,以及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增强合作,进一步扩展“保险+期货”的产品规模和覆盖范围。近几年来,相关各方推动该模式逐渐形成遍地开花之势。

● “保险+期货”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

农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2017年党的十九大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要实现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

来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145家期货公司立足精准要求、聚焦专业帮扶,结对帮扶292个国家级贫困县,投入帮扶资金9.69亿元,为脱贫攻坚贡献了“期货智慧”和“期货方案”。到2020年,全国贫困县已全部脱贫摘帽,我国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这是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

从原理上,“保险+期货”模式中所涉及的“保障价格”就是“期货价格”,它具有连续性、前瞻性、权威性,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商品和金融资产未来的价格变动趋势,利用期货市场可以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能够锁定投保主体的预期价格或是预期收益,可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 “保险+期货”逐步探索,成绩斐然

自2016年起,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三大交易所先后开启“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2016年至2020年,上述三家交易所在26个省份开展了584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涉及天然橡胶棉花、白、苹果、红枣、大豆玉米、鸡蛋、豆粕9个品种,累计保障现货规模约1200万吨,承保土地面积约3000万亩,惠及贫困户近70万户,成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以南华期货为例,其连续多年积极参与完成交易所项目以及商业性“保险+期货”项目,通过“保险+期货”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2016年至2021年累计承做“保险+期货”项目上百个,承保农户超过13.1万家,保险金额达65.12亿元,期权端累计赔付逾1.5亿元,涉及玉米、大豆、豆粕、生猪、养殖饲料、鸡蛋、棉花、白糖、苹果、红枣、橡胶等。多个项目由“分散”到“县域”,由“价格险”到“收入险”,由“农作物保险+期货”到“养殖业保险+期货”,试点规模逐步扩大,形式种类不断创新。

● 精准发挥“保险+期货”作用,助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保险+期货”为种植户、养殖户在生产经营期间提供应对市场行情变化的避险工具。正是由于该模式逐渐被市场认可并推广,从而活跃了期货市场、提高了合约流动性。

此外,“保险+期货”促进了期货与现货的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了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比如,2018年大商所将黄大豆1号基准交割地由大连调整至哈尔滨,并在产粮大省黑龙江多地增设交割区域,该举措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便于大豆新型经营主体直观地参考期货并了解价格走势情况,满足了大豆相关实体企业的避险需求。

再比如,为满足企业及养殖户对玉米、白糖等价格波动品种所增加的避险需求,交易所及时推出玉米、白糖等农产品场内期权,这些新颖的风险管理工具,丰富了交易主体的风险管理手段,降低了市场整体运行风险,优化了投资者参与结构。

目前,这些农产品期权仍然是期货衍生品中的“明星”品种。有了场外期权与场内期权的助力,作为期货市场服务农业产业的重要创新模式,“保险+期货”已经成为服务“三农”、促进农业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期货和衍生品法》落地,“保险+期货”将更具活力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发布,补齐了资本市场立法最后一块“拼图”,回应了市场呼吁,契合了市场发展的要求,“保险+期货”也将更具活力。

● 制度规范下,更有利于推动“保险+期货”发展

近年来,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期货市场,商品期货成交额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期权及场外衍生品市场也保持平稳发展。

如今,《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落地,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治化,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推动期货和衍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功能,使得金融工具可以在更高层次上、在绿色背景下服务好实体经济和社会。

另外,完善的制度也将吸引更多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投资者,增强客户利用期货开展套期保值的意愿,进而提升商品活跃度、市场活跃度,扩大市场规模、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让市场功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相信,在制度的规范引导下,也将更有利于扩大“保险+期货”的市场规模,做大做强惠农的覆盖面,让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得以充分展现。

● 不断增加“保险+期货”品种的多样性,更广泛地服务实体经济

随着这些年“保险+期货”的不断试点,“期货”与“农业”的关联愈加紧密。同时,监管机构也表示,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研发,提升现有品种运行质量,为“保险+期货”项目对冲提供便利性高、流动性强的风险对冲交易平台。

例如,马铃薯是继水稻、小麦、玉米后的第四大主粮,郑州商品交易所已将马铃薯期货研发作为后期品种研发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马铃薯期货的研发,以便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贡献“期货力量”。

大连商品交易所则继续锁定在涉农产品的工具供给上,表示将推动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豆油期权上市,继续加强对乙醇、原木、干辣椒、茶油等品种的研发力度,加快温度指数等涉农指数型合约的研究布局。

广州期货交易所也表示,正在研发上市16个创新型期货品种,其中包括具有“一带一路”特点的区域特色品种,如咖啡、高粱、籼米期货等。

其实,随着我国商品期货品种体系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将进一步强化市场服务能力,并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风险管理的需要,相信“保险+期货”模式也将随之服务和惠及更多的农户、产业和地区,“保险+期货”的道路将越走越远。

● 突发疫情影响,“保险+期货”穿上“云”外衣

随着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反复,“云”模式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保险+期货”也穿上了“云”外衣。

例如,互联网平台与传统金融行业融合,将“保险+期货”移植到线上,通过“云”将银行机构、农业数据、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相互连接,投保户通过手机软件就能完成投保、出单和保费划转等流程,真正做到了“动动手指,保障到家”。

“云+保险+期货”将业务从线下搬到了线上,成为“保险+期货”业务发展的一个新起点,该模式优化了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简化了繁琐的投保流程,探索并实现了农业保险投保与理赔的无纸化,为推进农业保险的信息化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 延伸业务模式,打造全方位闭环服务

近年来,世界局势动荡不安,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加之非洲猪瘟等的影响,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部分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频繁,农企农户在种植、养殖过程中同时面临着物化成本上涨和农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传统单一型的农业风险保障已无法满足如今的风险管理需求。因此,可结合即将落地实施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传统的“保险+期货”模式予以创新,将业务模式进一步延伸成“保险+期货+N”。

其实,“保险+期货+N”模式可以整合各方资源,汇集产业链上下游力量,共同促进农民保收增收。

比如,“保险+期货+银行+担保公司”模式,考虑到银行信贷更关注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虽然“保险+期货”模式能够帮助农民解决经营风险,但信用风险敞口依然存在,那么就可以引入农业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去承担农户信用风险,以此解决了银行在“保险+期货”模式中的信贷顾虑。

再比如,“保险+期货+服务平台”模式,是通过数字农业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发挥农业生产托管的作用,提供从生产到加工、销售的全方位服务,因此,“保险+期货+服务平台”可以成为产业闭环的农业保险运营新模式。

另外,“保险+期货+订单+场外期权”模式,还可以将基差交易、仓单质押等方式融入到模式里,为其中的参与者带来便利。

如此一来,通过期货工具将产业链环节紧密结合,形成一个金融服务农业全产业链的完整闭合模式。

“保险+期货”模式仍需不断拓展、优化

虽然目前“保险+期货”模式已经得到了各方的认可,但是在《期货和衍生品法》落地实施后,其模式仍需不断拓展和优化。

● “保险+期货”模式仍有更大的拓展空间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我们知道,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上述两种保险基本可以保障种植者的收益,但是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聚焦“三大粮食作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即稻谷、小麦、玉米在粮食主产省的800多个产粮大县的全覆盖。其实,针对三大粮食作物,对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还需要省级财政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提供补贴。因此,涉及以上品种的产粮大县可以享受到政策上的优惠。

不过,对于更多的非产量大县来说,“保险+期货”将更具发挥空间。在这些地方推广商业化的“保险+期货”模式,将最大化发挥其作用,同时也能进一步扩大金融普惠、助农惠农的成果。

● “保险+期货”模式中的保费结构还需继续优化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作为经过试点尝试和实践检验的可行模式,接下来的方向是如何不断优化和完善,并做得更好。

多年来,交易所在推动“保险+期货”过程中不断“提质、增效”,努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深度与广度,其中,保费结构仍是有待继续优化的方面。

一直以来,由于收入保险的保障程度高,其单位保费相较于政策性种植保险更贵,而政策性种植保险虽然保障程度不如收入保险,但其覆盖面广、保费低的特点更具有普适性。因此,受到保费补贴来源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保险+期货”模式的扩面与可持续性发展一直是业内探讨的主题。

为此,推动地方财政资金对“保险+期货”业务进行保费补贴,努力引入其他外部资金,形成“政府+外部资金+农户+银行+期货公司”等多方分担机制,合力为农户提供保障,是解决保费来源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决定“保险+期货”业务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综合来说,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不断引导与助力下,相关各方将继续播撒“保险+期货”的种子,运用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乡村产业发展贡献更多的“期货方案”,当好乡村振兴的“领跑者”,续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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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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