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调整存放点的公告

2022-07-18 15:56:29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70号

近日,我所收到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山东高通物流有限公司调整期货存放点申请,取消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1号铝锭存放点,核定库容1万吨;

二、新增山东泰安市高新区长城路699号铝锭存放点,核定库容3万吨,启用1万吨,地区升贴水设置为贴水50元/吨。

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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