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3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启航路5号的仓库作为纸浆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1.5万吨,启用库容1.5万吨。
二、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位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0号的仓库作为纸浆期货存放点,与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四经支路1号的存放点共用纸浆期货库容,核定库容由5万吨增加至8万吨,启用库容由5万吨增加至8万吨。
三、自公告之日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存放点及核定库容开展纸浆期货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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