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汇金期货邓昌铭以个人名义代客交易,被中国期货业协会给予“公开谴责”惩戒。
【东方汇金期货从业人员邓昌铭被给予“公开谴责”纪律惩戒】邓昌铭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其号 F03107000 已注销。协会对邓昌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审理,查明其在从业期间,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违反相关规定。鉴于邓昌铭已履行与客户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决定给予其“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若对本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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