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期交所集体明确:不得对高频交易者减收手续费

2025-01-08 10:05:09 和讯期货  曹言言

  1月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集体发布公告,对期货结算相关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规定“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

  公告显示,修订后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即2025年1月7日正式实施。五大期交所此次修订的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在结算管理办法(细则)中新增“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的规定;二是在违规处理办法中增加了对“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交易手续费”行为的处理条款。

  具体而言,各交易所的结算管理办法中明确,高频交易者因其高频、大量的交易行为,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和潜在风险较大,因此不再享受手续费减收的优惠政策。

  同时,违规处理办法的修订则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会员若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手续费,或违反其他结算管理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面临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业务、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并可并处一定金额的罚款。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违规者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