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煤矿洗煤厂瓦斯传感器事件处理结果:5万元经济处罚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公布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公布曙光煤矿洗煤厂瓦斯传感器事件调查结果,未达报警值。该厂被处以5万元经济处罚,责任人武某某、梁某某各自罚款5000元,郑某某、耿某、郝某某分别罚款1万元,郝某某还需在集团公司会议上做检查。该洗煤厂自2003年筹建,2005年运行,核定产能150万吨/年。
【山西焦煤汾西矿业瓦斯传感器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2024年2月29日,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曙光煤矿洗煤厂原煤返煤地道包裹瓦斯传感器事件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瓦斯传感器波动值在近期最大为0.13%,最小为0.00%,未达到1.5%的报警值。该措施是为保护传感器而采取,并非因瓦斯过高。
针对此事,曙光煤矿洗煤厂被处以5万元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武某某、梁某某分别被罚5000元;郑某某、耿某、郝某某分别被罚1万元。郝某某还需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选煤工作例会上做检查。
曙光洗煤厂自2003年开始筹建,2005年7月投入运行,原设计能力为120万吨/年,2012年核定为15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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