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棠城峰煤业事故核销公示,山西煤矿安全局认定非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3月22日,山西介休义棠城峰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职工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煤矿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并由介休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核查组。经审查,事故被认定非生产安全事故。3月29日,提出核销申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已批准并公示,公示期至4月23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提出异议。
【山西介休义棠城峰煤业事故核销公示】
2024年3月22日,山西介休义棠城峰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职工死亡事故。事故导致1名职工不幸遇难。
事故一经发生,涉事煤矿立即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以及介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介休市人民政府迅速行动,于3月22日组织成立事故核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谈话问询及技术鉴定等手段,核查组全面审查了事故原因。经核查,认定该事故非生产安全事故。
3月29日,介休市人民政府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提出对“3·22”事故核销申请。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对城峰煤业“3·22”事故予以统计核销,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反映,书面反馈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电话为:0351-4094909、0351-4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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