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期货原从业人员曹润生因违规参与营利性机构经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中国期货业协会给予其“训诫”的纪律惩戒。
【东航期货原从业人员曹润生被给予“训诫”纪律惩戒】
曹润生,东航期货原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 F3081671(已注销)。
其在任东航期货副总经理期间,参与苏州海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骅晔企业管理中心等营利性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违反相关规定。
2023 年 11 月 16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协会认为,曹润生作为期货从业人员、东航期货高级管理人员,隐瞒参与其他营利性机构经营情况入职东航期货,违反协会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曹润生“训诫”的纪律惩戒。
若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法律和申诉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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