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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度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三期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的通知

2019-08-27 14:50:03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办发〔2019〕56号

各会员单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2019年度第三期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将于9月10日下午举办。为更好地组织期货从业人员参加本次考试,减少其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本着诚信、自律的原则,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将由各会员单位按交易所规定和指引自行组织。

现就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说明

(一)报考方式

1.会员单位考试筹备联系人(监考人)须提前统计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申报表》(附件1),签署《监考责任书》(附件3),并登陆交易所官网(交易所服务—投教与活动—结算交割员考试)报名。

2.会员单位考试人员请于9月9日下班前通过点击链接http://survey.shfe.com.cn/jq/26572942.aspx注册考试。

(二)考试方式

会员单位自行组织在线考试。考试人员请于9月10日13:30后访问上海期货交易所投资者教育网站(http://edu.shfe.com.cn)首页点击交易员与结算交割员考试模块,使用注册手机号进行考试,考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

(三)考试规定

会员单位须仔细阅读《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规定》(附件2),并按规定具体执行。考试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场规则》(附件4)。

(四)考试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可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考试报名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前培训及其他事项

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前培训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进行视频培训,考试人员可登录网站首页(交易所服务—投教与活动),进入“视频演播室”,点击“业务基础”栏目,观看培训视频并下载学习课件。

考试咨询及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

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部 孙启轩 021-20616810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申报表

2.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规定

3.考场规则

4.监考责任书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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