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办发〔2019〕56号
各会员单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2019年度第三期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将于9月10日下午举办。为更好地组织期货从业人员参加本次考试,减少其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本着诚信、自律的原则,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将由各会员单位按交易所规定和指引自行组织。
现就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说明
(一)报考方式
1.会员单位考试筹备联系人(监考人)须提前统计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申报表》(附件1),签署《监考责任书》(附件3),并登陆交易所官网(交易所服务—投教与活动—结算交割员考试)报名。
2.会员单位考试人员请于9月9日下班前通过点击链接http://survey.shfe.com.cn/jq/26572942.aspx注册考试。
(二)考试方式
会员单位自行组织在线考试。考试人员请于9月10日13:30后访问上海期货交易所投资者教育网站(http://edu.shfe.com.cn)首页点击交易员与结算交割员考试模块,使用注册手机号进行考试,考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
(三)考试规定
会员单位须仔细阅读《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规定》(附件2),并按规定具体执行。考试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场规则》(附件4)。
(四)考试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可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考试报名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前培训及其他事项
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前培训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进行视频培训,考试人员可登录网站首页(交易所服务—投教与活动),进入“视频演播室”,点击“业务基础”栏目,观看培训视频并下载学习课件。
考试咨询及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
会员服务和投资者教育部 孙启轩 021-20616810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申报表
2.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员、结算交割员考试规定
3.考场规则
4.监考责任书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