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0〕75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纸浆、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白银、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燃料油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一览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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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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