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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 智堂|财富传承的工具——家族信托

2019-01-09 15:41:01 和讯期货 
  瑞 ● 智 堂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委托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其本人,但相应的收益可以根据其意愿收取和分配。我国家族信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该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需要在探索和尝试的同时,克服发展路上的障碍。

  家族信托因能够很好地实现财富管理和传承,在欧美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我国第一代创业者年龄已接近60岁,家族传承需求日渐突出,家族信托市场需求潜力有望逐步释放,各个机构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拓展家族信托业务。但是,目前我国家族信托业务仍处于探索阶段。社会虽然对于家族信托的功能、前景、发展障碍等基本达成共识,但对于家族信托的内涵、核心能力要求等方面却并不明确,甚至有不同意见。明确这些问题,有助于促进我国家族信托业务的健康发展。

小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家族信托的结构: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将信托资产投入家族信托当中,由受托人对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将取得的收益支付给受益人,可以约定设立一个信托保护人,由信托保护人对受托人的财产管理和投资进行监督,同时也监督受益人对信托收益的使用。委托人通常而言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净值人士,受托人一般而言是信托公司,但是也有可能是银行、财富管理机构或者家族办公室,受益人通常为委托人的亲友和公益组织,信托保护人是委托人信赖的第三人,由信托保护人对受托人和受益人进行监督。信托保护人不是必须的。
  小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家族信托的结构: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将信托资产投入家族信托当中,由受托人对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将取得的收益支付给受益人,可以约定设立一个信托保护人,由信托保护人对受托人的财产管理和投资进行监督,同时也监督受益人对信托收益的使用。委托人通常而言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净值人士,受托人一般而言是信托公司,但是也有可能是银行、财富管理机构或者家族办公室,受益人通常为委托人的亲友和公益组织,信托保护人是委托人信赖的第三人,由信托保护人对受托人和受益人进行监督。信托保护人不是必须的。

瑞· 智堂 | 财富传承的工具——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的优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保全、债务隔离、破产隔离、刑事追索阻断。这是因为通过信托,委托人已经把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了受托人,信托资产已经属于受托人所有,所以如果委托人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被人追债或者受到刑事惩罚,这笔钱都不受影响。

  2.专业资产管理。委托人把资产交给专业人士打理,有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

  3.婚姻财富保护。

  4.确保家族企业的控制权。

  5.财富的灵活传承,可对受益权予以必要限制。相对保险等方式而言,家族信托可以更准确、更完整的实现客户的需要,信托产品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设计,包括限制受益人何时、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获得财产,获得财产的数额及类型,比大额保单在操作上更具有灵活性。

  6.资产讯息保密,注重家族隐私保护。设立家族信托后,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处分均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受托人需在处理信托事务中承担为委托人及受益人保密的义务。相较于一般所有权而言,特别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公示制度,家族信托对富人的财富起到隐私保护作用,从而也避免不少因坐拥巨大资产而为众人所知后接踵而至的各种不便。

  7.社会慈善。

  8.防止“败家子”挥霍家财。家族信托可以规定,如果后辈中有人触犯了刑法,就丧失受益人资格;或者约定儿子要考上大学才能获得受益,这样做可以起到防止后辈败家的作用。

  9.保障、照料家族成员的生活,如养老、抚养子女等。

  10.可以长期提供收益。我国《信托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未出生的人是否可以成为信托受益人,但是只要在信托设立时受益人范围确定,在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出生,就可以享受信托利益,相比于保险,信托可以让子辈、孙辈世世代代都获得收益。这也是前面的保险所不具有的优点。

  11.合理避税。相比一般委托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并获取收益的行为,家族信托里的收益在法律上不属于投资交易产生的收益,将不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而且家族信托里的信托财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受益人在继承以及发生其他物权变动行为时,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如遗产税。

  我国目前对个人信托在具体运用中的相关问题没有进一步的详细规定,从而导致家族信托在实务操作推进中的法律难度。从信托业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托产生之初往往都带着强烈的避税动机,主要是遗产税。

  我国目前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的双主体税制,且在不动产财产信托过程中,如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则一律视为不动产交易,会被征收契税、所得税、营业税等一系列流转税,导致信托设立的成本大大增加。目前我国的遗产税虽然尚未正式出台,但根据2010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草案》以及2013年2月国务院转批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遗产税的推出势在必行,而家族信托也必将随着遗产税的推出而成为大多数高净值人群的首要选择。

  瑞· 智堂 结语

  我国家族信托前期主要以超高净值客户为主,后续会逐步向一般客户延展。在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加速的过程中,家庭财产传承需求会日渐上升,日本及我国台湾也都在促进信托制度在此方面的应用。因此,今后应充分发挥信托在财产管理和财产转移方面的优势,结合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方面的经验,不断推进以家族信托来满足普通家庭财富传承的需求。

(责任编辑:方凤娇 H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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